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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民政局:《南充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3-01-06 15:11 | 来源:市民政局


12月1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充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对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以上人口145.8万人,占常住人口26%,65岁以上人口116万人,占常住人口20.7%,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我市养老服务虽然需求多、市场大,但是存在养老服务质量较低、综合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及时研究出台市级层面《实施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国、省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补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短板,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省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监管水平,切实解决监管中的难题和短板,构建实际管用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自2021年12月起,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并指定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开展起草工作;4月中旬,在认真研究调研基础上,市民政局形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29个单位的意见,收集意见10条,采纳8条,并同步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30天。5月下旬,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修改稿,经我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再次完善形成送审稿,6月下旬,根据要求又再次征求了5个养老机构代表意见建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填写了公平竞争审查表,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要求,形成了送审稿。7月份,对《实施办法》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员会备案。7月28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 性审查意见书》(南司法审〔2022〕193号)。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于2022年11月18日经七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从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出发,针对养老服务领域监管难的现实问题,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如何保障”四个核心问题提出一系列举措。“监管什么”明确监管重点。从加强登记备案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加强服务退出监管等七个方面,实现对养老服务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谁来监管”提出要落实监管责任。从发挥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诚信自律和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四个方面,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格局。“怎么监管”提出要创新监管方式。从加强协同监管、建立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引领等四个方面,明确提高监管效能具体办法。“如何保障”围绕夯实监管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确保落实见效。


南充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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