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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3-02-23 17:45 |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建立完善我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南充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经过

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41号),要求各地加快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讨论,充分征求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财政、住建、发改、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金融、房管、政务服务管理、工商业联合会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在门户网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报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南充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41号)。

三、主要内容

《南充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共七章33条,主要从适用范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等方面,对建立完善我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做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南充市市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一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类型;二是明确了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三是明确了出让方式、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四是明确了预告登记转让的相关规定。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一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二是明确了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条件;三是提出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四是明确了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一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二是明确了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条件;三是明确了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四是允许营利性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

一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条件;二是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转让的禁止情形;三是明确了土地合并所涉及的宗地使用权类型问题;四是明确了宗地合并后土地出让年限问题。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

一是提出了建设土地线上交易平台和信息化建设;二是对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流程、信息共享、司法处置会商、服务体系、监测监管等做了规定。

(七)建立配套办法

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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