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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解读

时间:2023-07-26 18:10 |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对于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形成过程

以《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基础,根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我市承接相关事项变动情况,修订形成《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意见,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三、主要修订内容

《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所列行政许可事项共373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涵盖食品药品、教育体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机关为“市教育和体育局、县级体育部门(部分在行政审批局)”。“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机关为“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级广电部门(部分在行政审批局)(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二)调整实施机关事项。“校车使用许可”实施机关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本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调整为“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实施机关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本级自然资源部门承办)”调整为“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承办)”。“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增加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部分在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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