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南充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实施“五市战略”,推进“五区建设”,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南充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经征求意见、立法协调、会议审定,出台《南充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二、工作任务
202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共确定项目3件,其中制定项目1件,修改项目1件、调研项目1件。
(一)围绕南充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提升市民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建设,制定《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二)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修,结合司法行政部门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职责,对《南充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进行修定。
(三)围绕我市基层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加快推进《南充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立法计划实施工作。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立法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调研项目的调研报告或草案初稿。不能按时完成起草或调研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二)增强立法实效。起草(牵头)部门要加大调研论证和协调力度,力争把主要制度设计、重点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依法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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