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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解读

时间:2025-06-06 22:50 |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市已印发实施《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市、县、乡三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国省先后对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发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3月19日)》《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做好落实和衔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5年6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所列行政许可事项共362项,包括我市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58项,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市级行使(含共同行使)299项,县级行使(含共同行使)245项,乡级行使(含共同行使)6项,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含共同行使)1项。

 四、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关于清单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新增法定行政许可事项5项。包括:“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实施机关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局”;“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实施机关为“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局”;“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局”;“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实施机关为“市林业局、县级林草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局”;“古树名木移植审批”,实施机关为“市政府(由市林业局承办)、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或县级行政审批局承办)”。二是新增省级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项。“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委托实施机关为“市应急管理局”。

(二)关于清单删除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删除“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3项行政许可。依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调整情况,删除“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审批”“化妆品生产许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买审批”“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制剂许可”等5项行政许可。

(三)关于清单调整行使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调整情况,“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层级由原来的市县两级调整为市县乡三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由原来的市县两级调整为市级。

此外,对部分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等内容作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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