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现将南充市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以南财专〔2022〕325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其中:顺庆区365万元、高坪区75万元、蓬安县15万元、营山县145万元、南充市好充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确保我市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要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监督电话:0817—2260781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南充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关于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 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合 计 |
700 |
700 |
100% |
|||||||
1.顺庆区 |
衔接资金 |
365 |
365 |
100% |
2022年7月8日 |
2022年6月28日 | ||||
2.高坪区 |
衔接资金 |
75 |
75 |
100% |
2022年7月8日 |
2022年6月28日 | ||||
3.蓬安县 |
衔接资金 |
15 |
15 |
100% |
2022年7月8日 |
2022年6月28日 | ||||
4.营山县 |
衔接资金 |
145 |
145 |
100% |
2022年7月8日 |
2022年6月28日 | ||||
5.南充市好充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衔接资金 |
100 |
100 |
100% |
2022年7月8日 |
202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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