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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五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2-10-18 17:20 | 来源:市财政局

现将南充市2022年第五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以南财专〔2022567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845万元,其中:顺庆区34万元、高坪区91万元、嘉陵区95万元、阆中市130万元、南部县123万元、西充县85万元、仪陇县107万元、蓬安县92万元、营山县88万元。

以南财专〔2022568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粮油生产发展240万元,其中:顺庆区28万元、高坪区14万元、嘉陵区22万元、阆中市22万元、南部县30万元、西充县44万元、仪陇县24万元、蓬安县33万元、营山县23万元。

以南财专〔2022569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生猪粮油渔业蚕桑等特色产业发展1200万元,其中:顺庆区130万元、高坪区130万元、嘉陵区210万元、阆中市65万元、南部县250万元、西充县70万元、仪陇县105万元、蓬安县85万元、营山县155万元。

以南财专〔2022570号文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600万元,其中:顺庆区70万元、高坪区50万元、嘉陵区60万元、阆中市90万元、南部县80万元、西充县75万元、仪陇县55万元、蓬安县60万元、营山县60万元。

以南财专〔2022566号文下达西充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川东北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1000万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确保我市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要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监督电话:0817—2260781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2年第五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南充市财政局

20221018

附件:

关于2022年第五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汇总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  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  计




3885


3885

100%



1.顺庆区

衔接资金




262


262

100%

20221018

20221012

2.高坪区

衔接资金




285


285

100%

20221018

20221012

3.嘉陵区

衔接资金




387


387

100%

20221018

20221012

4.阆中市

衔接资金




307


307

100%

20221018

20221012

5.南部县

衔接资金




483


483

100%

20221018

20221012

6.仪陇县

衔接资金




291


291

100%

20221018

20221012

7.西充县

衔接资金




1274


1274

100%

20221018

20221012

8.蓬安县

衔接资金




270


270

100%

20221018

20221012

9.营山县

衔接资金




326


326

100%

20221018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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