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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4-07-18 09:41 | 来源:南充日报

7月15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为全力提升学校食堂建设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我市建立完善“校园餐”管理制度,从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食材采购、保证运输安全、规范后厨管理、妥处餐厨垃圾、饭菜价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校园餐”管理,为学生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校园餐”管理制度明确压实了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对于自主经营和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分别设立“一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堂进货渠道是否安全,如何给家长一颗“定心丸”?该制度规定,在食材采购方面,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必须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同时,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流入学校。此外,还特别禁止采购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在后厨管理方面,该制度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要求学校食堂全部接入南充市场监管“一键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管、预警处置和证据保全。此外,还规定了后厨的合理分区布局、卫生要求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对于餐厨垃圾的处理,该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须科学合理设置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与食品制作加工容器进行明确区分。废弃物容器加盖并及时清洁、消毒,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

此外,在饭菜价格方面,该制度强调学校餐食必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师生同菜同价。同时,严禁挤占、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或随意涨价等行为的发生。

与此同时,为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不落实监管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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