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向东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第111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潘国华,市政府副市长唐燕、贾德华、刘作鸿、林建国,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构建了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航道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航道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南充航运历史悠久,城市也因水而建、因水而兴。作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重点监管的8个市(州)之一,南充辖区内通航水域为1江、25条支小河流、27座有船水库,通航里程达1729.8公里,拥有各类船舶近6000艘,通航里程和船舶数量居全省第一。境内嘉陵江长301.3公里,贯穿7县(市、区),港口岸线资源优良,开发潜力巨大。
会议要求,航道是水路运输的基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航道保护意识,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法保护好、维护好、利用好我市境内的航道,使其发挥应有作用,更好地造福社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航道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执法,保护航道的健康发展。同时,航道管理部门要大力包装好相关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不断提升全市特别是嘉陵江航道的通航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